资本市场制度分析系列1:*ST新亿退市 制度建设成效再下一城
时间:2022-03-24 11:53:31  来源: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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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ST 新亿成为2022 年第一家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2 年3 月22 日发布了《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ST 新亿财务造假行为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终止*ST 新亿股票上市。

我国退市制度历经20 年多次修订,逐步完善。2001 年2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退市机制正式出台。后续经过四次修订,退市制度日趋完善。

1)2006 年和2012 年,中小板、创业板退市制度发布,多元化退市制度构建。

退市制度针对各层次资本市场进行多元化完善,从而更有针对性的满足各层次资本市场的退市需求。

2)2014 年10 月,增加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2014 年10 月,证监会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增加了对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

3)2018 年7 月,健全主动退市与完善强制退市指标体系。2018 年7 月,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

的决定。2020 年3 月新《证券法》生效,沪深证券交易所对及退市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构建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等4 类强制退市指标体系。

4)2022 年2 月,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2022 年2 月,沪深交易所、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和中国结算等五部门发布了《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明确适用范围与各方职责、主办券商承接机制制度化,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

整体来看,过去3 年退市公司主要呈现三个方面特征。

1)退市数量自2018 年后大幅增加。PT 水仙是我国第一家被终止上市的上市公司。自2001 年至2021 年共111 家上市公司退市。其中,盛视早参:修复性反弹延续 逢低把握低吸机会盛视早参:修复性反弹延续 逢低把握低吸机会2008 年至2018 年各年退市数量均不超过4 家,自2018 年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退市制度后,退市速度明显加快,2019 年至2021 年每年分别为10 家、19 家和20 家。

2)退市原因以连续亏损和其他不符合挂牌的情形为主。由于连续三年和四年亏损而退市的上市公司分别达8 家和27 家,一共35 家因为财务类指标退市。

3)8 家因为交易类指标退市。完善交易类指标后,2019 年华信成为第一家因股价低于面值退市的上市公司,2021 年有7 家。

有进有退,全面注册制条件逐步具备,中国资本市场行稳致远。

1)目前注册制已实现三大交易所全覆盖。注册制上市比例不断提升,2022 至今比例高达82%。自科创板开市至2022 年3 月23 日,共有702 家上市公司通过注册制发行上市,占同期全部上市公司的60%。

2)在注册制加快上市速度的同时,退市制度能够保证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的优胜劣汰,从而保证资本市场行稳致远。发达国家美国资本市场退市数量常年维持高位,自2013 年以来均为200 家以上。截至2022 年3 月23 日,中国共有4761 家上市公司,美国共有6906 家上市公司。以2021 年退市家数计算,美国的退市率为5.86%,中国的退市率仅为0.42%,较美国仍存在差距。

3)退市制度完善同时注意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机制。目前的退市整理期和《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为中小股东提供了时间来应对,也为后续股份转让做了保证。同时,上市公司由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民事救济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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