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斯太尔索赔提示:要闻
时间:2023-02-28 13:57:47  来源:杨森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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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日,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ST斯太尔”)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1]13号)。

中国证监会认定,斯太尔披露的2014-2016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对斯太尔处以60万元罚款。


(资料图片)

2021年07月28日,证监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出行政处罚,认为中兴财光华在审计斯太尔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时未勤勉尽责。

斯太尔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在2021年7月23日被摘牌。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正在推动这股索赔的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索赔条件为:在2015年04月30日到2019年6月26日之间买入斯太尔股票(000760),并且在2019年6月27日(含当日)仍持有或者卖出该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

关于该股票的索赔时效,我们认为,时效将于2024年3月31日届满。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可移步关注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5、收款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