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观热点:第三次冲击科创板 微导纳米称已摆脱对兄弟公司的依赖
时间:2022-08-09 20:44:28  来源:鳌头财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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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丨晓敏 见习生丨陈力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出品丨鳌头财经(theSankei)

2022年7月25日,上交所披露公告显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定于2022年8月1日上午9时召开2022年第65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申请。

微导纳米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新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00%,发行股数不超过10,225.0177万股,拟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其中25,000.00万元用于“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光伏及柔性电子设备扩产升级项目”、50,000.00万元用于“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半导体配套设备扩产升级项目”、10,000.00万元用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产业化应用中心项目”、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时隔一年再冲击IPO 募资额多了一倍

这是微导纳米第三次冲击IPO,前两次的保荐机构是中信证券(600030.SH),本次为浙商证券(601878.SH)。前两次公司IPO的拟募资额度是5亿元,本次是10亿元,多出了一倍。

微导纳米首次IPO是2020年6月22日,但2020年12月15日,上交所宣布终止对微导纳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当月,微导纳米就开始第二次冲击IPO,到了次年的8月9日,中信证券向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报送关于终止微导纳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的申请报告。该报告称,综合考虑微导纳米的上市计划安排,经中信证券与微导纳米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辅导,中信证券向证监局提出终止辅导备案的申请。

根据中信证券当时的申请报告,无法获悉微导纳米主动终止第二次IPO的具体原因,而根据本次的招股书,公司前次撤回申报的原因为:前次申报主要关注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委托给关联方先导智能委托经营管理的事项。

近三年,增收不增利

本次上会之前,微导纳米已经完成了两轮问询回复,在科创板首轮问询中,上交所主要关注微导纳米科创属性、主要产品、市场地位、产销及存货情况、销售和主要客户、收入、采购和供应商、期间费用、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委托经营及解除情况等16个问题。

在二轮问询回复中,上交所主要关注公司核心技术、主要产品、发出商品、设备销售收入、设备改造收入、毛利和毛利率、应收款项、技术来源等11个问题。

根据招股书,微导纳米过去三年的营收分别为2.16亿元、3.13亿元、4.28亿元;但归母净利润增长情况却不尽如人意,分别为5455.11万元、5701.44万元、4611.37万元。

可以看到,2021年,在主营业务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微导纳米出现了归母净利润的明显下滑。且这样的趋势还在持续,2022年1-6月,微导纳米的营业收入为15,561.31万元,较上年度同比下降9.30%;归母净利润为-3,925.03万元,较上年度同比下降271.39%;扣非后的净利润为-4,930.65万元,较上年度同比下降414.19%。

可以看到,今年上半年微导纳米营收下降,且净利润转为亏损。

对于2020年到2021年之间的经营数据跌宕,招股书解释称,报告期内,公司专用设备以ALD设备为主。2021年ALD设备销售规模和占比有所降低,主要原因是光伏电池行业在2020-2021年处于由PERC向新型高效电池技术转变的过渡期,下游厂商扩产和采购节奏短期调整,同时公司在此期间推出PECVD设备、PEALD二合一平台设备等新产品导致了当期订单结构有所变化。

颇值一提的是,2019年-2021年,微导纳米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3.97%、51.89%、45.83%。尽管逐年下降,但仍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后者过去三年的数据分别为34.84%、33.71%、37.84%。

曾被委托给先导智能经营近2年 二者存在重合客户

第二次终止IPO时,外界尚无法从公开资料中获悉详细原因。当时的公告中,辅导券商中信证券称,是“综合考虑微导纳米的上市计划安排,经中信证券与微导纳米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辅导”。

但本次招股书中,披露了当初撤回IPO的原因。

招股书称,2017年12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与关联方先导智能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同意将微导纳米委托给先导智能进行经营管理。

之所以要将经营管理权委托给先导智能,公司称是因为当时自家是初创公司,希望借鉴先导智能作为上市公司拥有的成熟管理制度和经验,以便集中资源投入ALD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等核心环节,加快发展而做出的安排。

而先导智能(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先导智能,股票代码:300450.SZ),其实是微导纳米的兄弟公司,先导智能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是王燕清,而王燕清正是微导纳米的实控人。

招股书称,委托经营管理期间,先导智能提供的服务主要系规范监督、法务行政支持等辅助性服务。随着微导纳米业务发展以及自身管理制度和体系的不断完善,公司及全体股东与先导智能协商一致并经先导智能2019年9月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提前解除《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2019年10月起,该关联交易不再继续发生。

招股书还透露,公司第二次撤回IPO申报的原因是:前次申报主要关注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委托给关联方先导智能委托经营管理的事项。

另外,上交所在第二轮问询中也关注到了微导纳米与先导智能的密切关系,并要求公司说明双方在工艺和技术、销售方向等方面的异同,是否存在严重依赖性,以及解除委托关系后公司是否会流失客户等。

公司回复称:发行人产品与先导智能光伏产品生产技术工艺与生产工序、未来发展方向均存在较大差异,发行人核心技术有较高技术壁垒,先导智能不存在向微导纳米业务领域拓展的基础和可能性,公司与先导智能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对于上交所提出的微导纳米和先导智能与同一客户存在设备订单签订时间较为接近的情形,微导纳米解释称,光伏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同作为该市场的供应商,该市场的头部企业是两家公司的重合客户,当头部企业批量采购时,就会出现订单签订时间较为接近等的情形。

而关于“依赖”问题,微导纳米称,解除与先导智能的委托经营管理合作后,公司已经规范运营满两年。且发行人生产经营场所独立,研发和生产独立,业务经营管理独立,原材料采购和销售渠道独立,拥有独立于其他第三方的决策机构和经营管理人员,故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