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信息:力源科技年报虚假记载拟被罚300万元 股民或可索赔
时间:2023-06-11 13:40:48  来源:杨森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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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0日,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力源科技)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8号)。


(相关资料图)

经查明,力源科技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1年度,力源科技通过提前确认11个水处理项目进度的方式,涉嫌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其中: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03,838,981.52元、虚增利润总额27,072,877.87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4.71%和68.23%;2021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5,415,929.19元、虚增利润总额4,256,309.89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3.42%和34.01%。

2021年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1,681,415.93元、虚增利润总额5,425,572.92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3.54%和27.16%。

不过,2022年10月29日、2023年5月4日力源科技先后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对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及财务数据予以更正。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处罚300万元。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21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28日期间买入力源科技股票(688565),并且在2022年9月29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公司表示,公司判断本次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本次行政处罚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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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5、收款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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