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电力: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世界热消息
时间:2023-04-10 11:49:05  来源:红刊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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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木

近日,桂东电力发布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前述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未实施且已到期。为拓展公司融资方式,优化融资结构,根据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以及下一步的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额度,具体情况为:

1、注册发行规模:公司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额度;2、发行日期: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4、发行期限:本次发行期限为不超过270天(270天),可分期发行;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公司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除了上述事项,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据了解,对桂东电力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4月15日至2022年1月5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22年1月6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登录证券市场红周刊官网,通过“民间维权”频道进行在线维权,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关于公司的违法事实,从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一、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2020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错报。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一、对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二、对秦敏、利聪、李均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三、对夏斌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四、对陆培军、廖优贤、魏然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接下来,我们仍将持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进行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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