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明年底前初步形成 顶层设计强化引导
时间:2022-11-02 08:32:56  来源:中国商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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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就整合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作出部署,提出要从企业和群众需求出发,从政府管理和服务场景入手,以业务应用牵引数据治理和有序流动,加强数据赋能,推进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与应用,使政务数据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

专家认为,建设指南的印发,为进一步构建完善高质量的政务大数据体系提供了方向路线,为破解长期制约数字政府建设的共享难、协同难等问题提供了行动遵循,利于推进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就整合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作出部署,使政务数据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

制定八个方面重点任务

建设指南重点从统筹管理、数据目录、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数据服务、算力设施、标准规范、安全保障等八个方面,组织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推进政务数据依法有序流动、高效共享,有效利用、高质赋能,为营造良好数字生态,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统筹管理方面,完善政务大数据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形成各地区各部门职责清晰、分工有序、协调有力的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管理新格局。

数据目录方面,按照应编尽编的原则,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全量覆盖、互联互通的高质量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目录。建立数据目录系统与部门目录、地区目录实时同步更新机制,实现全国政务数据“一本账”管理。

数据资源方面,推动政务数据“按需归集、应归尽归”,加强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实现问题数据可反馈、共享过程可追溯、数据质量问题可定责,推动数据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形成统筹管理、有序调度、合理分布的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资源体系。

共享交换方面,整合现有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形成覆盖国家、省、市等层级的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提供统一规范的共享交换服务,高效满足各地区各部门数据共享需求。

数据服务方面,优化国家政务数据服务门户,构建完善“建设集约、管理规范、整体协同、服务高效”的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服务体系,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大应用创新力度,推进资源开发利用,打造一体化、高水平政务数据平台。

算力设施方面,合理利用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完善政务大数据算力管理措施,整合建设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主节点与灾备设施,优化全国政务云建设布局,提升政务云资源管理运营水平,提高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大数据算力支撑能力。

标准规范方面,编制全面兼容的基础数据元、云资源管控、数据对接、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回流等标准,制定供需对接、数据治理、运维管理等规范,推动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

安全保障方面,以“数据”为安全保障的核心要素,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完善数据安全防护和监测手段,加强数据流转全流程管理,形成制度规范、技术防护和运行管理三位一体的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顶层设计强化政策引导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2016年以来,国务院出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和应用工作。

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均已结合政务数据管理和发展要求明确政务数据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大数据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政务数据采集、归集、治理、共享、开放和安全保护等工作,统筹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覆盖国家、省、市、县等层级的政务数据目录体系初步形成,各地区各部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汇聚编制政务数据目录超过300万条,信息项超过2000万个。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经济等基础库初步建成,在优化政务服务、改善营商环境方面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医疗健康、社会保障等领域主题库建设,为经济运行、政务服务、市场监管等政府职责履行提供有力支撑。各地区积极探索政务数据管理模式,建设政务数据平台,统一归集、统一治理辖区内政务数据,以数据共享支撑政府高效履职和数字化转型。截至目前,全国已建设26个省级政务数据平台、257个市级政务数据平台、355个县级政务数据平台。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能力不断提升,实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100%覆盖,乡镇覆盖率达到96.1%。政务云基础支撑能力不断夯实,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云基础设施基本建成,超过70%的地级市建设了政务云平台,政务信息系统逐步迁移上云,初步形成集约化建设格局。建成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枢纽,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起覆盖国务院部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初步实现政务数据目录统一管理、数据资源统一发布、共享需求统一受理、数据供需统一对接、数据异议统一处理、数据应用和服务统一推广。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枢纽已接入各级政务部门5951个,发布53个国务院部门的各类数据资源1.35万个,累计支撑全国共享调用超过4000亿次。国家公共数据开放体系加快构建,21个省(区、市)建成了省级数据开放平台,提供统一规范的数据开放服务。

推进数据服务能力建设

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政务数据在调节经济运行、改进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支撑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政务数据体系仍然存在统筹管理机制不健全、供需对接不顺畅、共享应用不充分、标准规范不统一、安全保障不完善等问题。

建设指南指出,要加强全局性谋划、一体化布局、整体性推进,更好发挥中央、地方和各方面积极性,聚焦政务数据归集、加工、共享、开放、应用、安全、存储、归档各环节全过程,切实破解阻碍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的制度性瓶颈,整体推进数据共建共治共享,促进数据有序流通和开发利用,提升数据资源配置效率。

同时,充分整合利用各地区各部门现有政务数据资源,以政务数据共享为重点,适度超前布局,预留发展空间,加快推进各级政务数据平台建设和迭代升级,不断提升政务数据应用支撑能力。积极运用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数据治理和服务能力,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提供更多数字化服务,推动实现决策科学化、管理精准化、服务智能化。

此外,建设指南还明确了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目标。2023年底前,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具备数据目录管理、数据归集、数据治理、大数据分析、安全防护等能力,数据共享和开放能力显著增强,政务数据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全面摸清政务数据资源底数,建立政务数据目录动态更新机制,政务数据质量不断改善。建设完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经济、电子证照等基础库和医疗健康、社会保障、生态环保、应急管理、信用体系等主题库,并统一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政务大数据管理机制、标准规范、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持续提升。政务数据资源基本纳入目录管理,有效满足数据共享需求,数据服务稳定性不断增强。

到2025年,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更加完备,政务数据管理更加高效,政务数据资源全部纳入目录管理。政务数据质量显著提升,“一数一源、多源校核”等数据治理机制基本形成,政务数据标准规范、安全保障制度更加健全。政务数据共享需求普遍满足,数据资源实现有序流通、高效配置,数据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效支撑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水平大幅提升,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显著增强,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专家解读

●《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明确了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总体框架、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指出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坚持继承发展、迭代升级,坚持需求导向、应用牵引,坚持创新驱动、提质增效,坚持整体协同、安全可控的建设原则。重点从八个方面组织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推进政务数据依法有序流动、高效共享,有效利用、高质赋能,为营造良好数字生态,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国家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主任王钦敏

●《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厘清了国家平台与地方、部门平台之间的关系,推动建立以国家政务大数据平台为中心的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和服务体系,有效促进政务数据纵向贯通、横向联通,这有利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更好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进一步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王益民(记者 陈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