泷澄建设状告蓝城集团,案由系合同纠纷
时间:2022-01-12 13:37:30  来源:乐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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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讯 孙肃博1月12日,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开庭公告。原告为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为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颐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军锋、杭州聚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华东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案号为(2021)浙0110民初18988号,案由为合同纠纷。案件将于1月18日9:00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理。

据乐居财经查阅,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宋卫平,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工程管理服务;房地产咨询等。该公司由宋卫平持股70%,由宁波合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由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翠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目前,有153家对外投资企业,其中房地产业有64家。

据企查查,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涉司法案件5起,有裁判文书记录4条,案件总金额为2713.16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66.67%,涉案案由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案件最多。

另据乐居财经查阅,原告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2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陈明伟,注册资本为30699.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设计等。该公司由陈明伟持股99%,由陈海瑞持股1%。目前,有31家对外投资企业,其中房地产业有2家,分别为福建泷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海龙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据企查查,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司法案件561起,有裁判文书记录615条,案件总金额为37466.26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72.53%,涉案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有环保处罚记录3条;有行政处罚记录9条,罚款总金额为0.5万元。

关键词: 案由 合同纠纷